请问如果开发商连土地证都未取得的情况下就开始售房是否属于违规行为?作为受骗“业主”,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谢谢!
张继伟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3月2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