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请问我与一套私产房,房本名字为我与我姥姥共同所有,当时买房的时候没有签署房屋共有人产权比例协议,如果我现在想出一个协议,产权证是否可以更改?希望您部门有关人员可以给予解答,谢谢!
韩鹏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3月2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