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郝淑苓: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我们会将办理结果通过二次答复的形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3月21日
尊敬的郝淑苓: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1、龙悦小区由天津德茂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07年3月23日在燃气集团市场开发部办理进件手续,2007年12月小区红线内燃气工程施工完毕),小区红线内燃气工程施工完毕后,该开发商已不见踪影;该开发商拖欠天津市公用设施配套办公室该项目气源发展费80余万元,小区内由开发商负责的燃气调压站相关土建设施、燃气调压站消防验收及小区红线外市政燃气大配套工程均未办理,直到2010年初。2010年2月由红桥区人民政府垫付了气源发展费80余万元,并利用近7个月的时间联系市建委配套办、市电力公司、市消防局、市自来水集团等单位,相继完成了该小区内剩余的几个涉及燃气通气点火的问题,燃气集团于2010年9月20日对该小区进行点火。
2、该小区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致使小区延时通气点火近三年,使得小区内业主对其室内燃气管道私自拆改严重(特别是业主对其室内燃气立管的肆意拆改)。在此期间,由燃气集团市场部牵头相继组织召开了九次点火协调会,2010年8月10日由罡世公司入场踩线,利用两个月时间对该小区室内燃气立管进行检查,发现只有23串共计218户立管无私自拆改现象,其余用户立管私自拆改严重,不具备通气点火条件。经燃气集团与红桥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先对这23串218户实施点火。2010年9月20日对具备条件的用户正式实施点火。但是在点火过程中发现这23串218户业主室内除燃气立管户内其它燃气设施肆意拆改严重,无法保证燃气点火所需的安全标准,需要进行整改,因此延缓了点火工作进度。
3、目前由红桥区人民政府牵头正在研究后续点火方案,一旦条件具备,燃气集团将配合红桥区政府为该小区通气点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