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璐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3月14日
任璐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保障对象有:
(一)市内六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或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待遇,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的两人以上(含)家庭。
(二)市内六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变故变卖房屋或转让房屋使用权在3年以上、同户籍家庭成员名下没有住房的两人以上(含)家庭。
(三)市内六区非拆迁家庭中享受民政部门特困救助一年以上、符合“孤老、大病、四级以上(含)残疾”认定条件、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或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变故变卖房屋或转让房屋使用权时间超过3年的两人以上(含)家庭。
(四)将市内六区市级以上(保持荣誉)劳动模范家庭中上年年收入低于3.7(含)万元、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的两人以上(含)家庭。
(五)市内六区重残或双残家庭中上年人均月收入在600元(含)以下、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的两人以上(含)家庭。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