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本市户籍10年以上农业户籍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上年度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11年度城乡居民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11660元。 2. 缴费比例:参保人员可以按照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10%、20%、30%缴纳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根据经济状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参保。趸缴费的按照缴费基数的10%、20%、30%三个档次,由城乡居民自主选择档次缴费。 3.缴费年限:累计不低于15年,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的可继续缴费。 4. 缴费方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采取按年或一次性趸缴15年的方式缴纳养老保险费,趸缴15年期内参保人不得继续缴费,15年期满后可继续按年缴费。 5.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自次月起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6.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按月领取。 7. 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9.实施初期的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50元;缴费超过15年的, 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增加4元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市和区县财政全额补贴。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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