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采上品大厦位于河西区大沽南路和奉化道交口,最近大厦物业公司电话(83278001)通知业主到大厦425房间进行产权手续办理登记。425房间工作人员(中年女士)告知:本大厦住房面积经房管部门复核,实际面积与销售面积有出入,需要将购房发票进行统一更换,才可以办理产权证,要先将老发票交到304房间,进行登记排号。304工作人员(青年男士)收到发票,进行了登记,并要求业主签字确认。但业主要求对方提供收到发票原件的证明时,对方坚决不予出具,并表示如果业主不交原件则办不了产权证。
购房发票原件是业主购房交款的法律凭证,业主要求对方提供接收证明完全合情合理。上述自称为楼盘销售公司工作人员的做法严重违凡基本法律原则,非常无理,全体业主对此非常愤怒。
恳请有关部门尽快严肃查处,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与基本尊严,保证及时办理产权证。
全体业主
段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3月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