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曹宝艳”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新农村道路建设”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后我们将再次向您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尊敬的"曹宝艳"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高家庄镇北苑庄村新农村建设中的道路"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高家庄镇政府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曹家住宅东侧“8米宽的斜三角位置”地块的归属问题。
您称其老家住宅东侧斜三角空地在审批房基时村委会送给您家使用,而且迟迟不提其使用权,只是说代为管理。经调查此说法与事实不符:通过实地勘察,斜三角位置属村内废弃地,并有杂物堆积;经该镇干部走访前任村干部,了解到2005年至2006年北苑庄村根据村民居住条件,陆续在村内安排宅基地,其中包括安排您家18米长宅基地一处,但村委会并未许诺住宅东侧剩余“8米宽的斜三角位置”给曹建民使用,更没有让其代为管理;又经查阅镇农经站有关存档材料,也未见文字记载。
二、关于曹家住宅东侧“8米宽的斜三角位置”另批宅基地问题。
按照村庄规划,2011年初北苑庄村“两委会”召集群众代表、村民代表召开相关会议,对本村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户进行核实排序,并在村内“空缺”处安排宅基地,其中涉及斜三角位置地块。得到消息后,曹建民向村干部要求在该位置建房,但是曹建民全家共计5人,除您投诉件中所列住宅外,村内还有另外住宅一处,根据其居住情况,根本不符合审批条件,所以村委会没有同意曹建民的要求,而是根据需要安排给村内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户。
三、关于曹家住宅门前街道向东不能通行、交通不便问题。
经实该镇干部实地勘察,曹家门前街道向东虽然由于村民部分建筑物阻挡无法通行,但街道宽7米,一般车辆均可调头,因此不存在您投诉件中“车只能正着进去倒着出来”的情况,而且 2010年,北苑庄村开始进行生态村建设,村里投资近100万元对全村所有街道进行硬化和疏通,极大地方便了村民出行,现此项工作还在进行,村“两委会”正在与有关村民协商拆除相关建筑物事宜,即将着手打通曹家门前向东街道,保证曹建民等4户村民顺畅通行。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