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
我是西青区恒益隆庭小区业主,本人自2010年年初在恒益隆庭小区购买一套新房,住房销售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开发商在道路,数字电视等配套设施不齐全的情况下于交房时间内通知业主办理入住手续,但由于小区一直没有准入证,本人至今仍没有办理,只能无奈在外租房,如今,5个多月过去,通往小区的道路仍然没有改进,请问各相关部门领导,在没有准入证的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办理入住,如不可以谁能为我们租房的房租买单?
敬请相关部门领导尽快为我们业主解决此问题,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建委了解情况。办理结果我们会通过二次答复的方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14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建委了解情况。据了解,按照《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委已经对此企业的违规交房问题进行了经济处罚,并将处罚结果上报市建交委主管部门。对其继续违规交房问题,区建委已经责令开发商停止违规交房行为,抓紧时间完备手续,办理准许交付使用证。关于购房者与开发商产生的赔偿违约金问题,属于民事合同行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