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有38年工龄的退休高工,我的工作单位在卫国道,是一个大型国有养鸡企业(当年的菜篮子工程)。80年代卫国道周边还是农田,本世纪初,这里已成繁华市区,养鸡将会污染环境,公司只能转产,我这个搞养鸡的高级兽医师也于05年被迫内退,07年退休。据讲:因退休时未在岗所以不能享受高工的待遇。我认为此政策相当不合理。1.搞了几十年的技术工作,当了十几年高工,只因退休前二、三年不在岗而否认几十年的搞技术工作的事实,能合理吗?2.单位转产是上级决定的,我一个普通技术人员只有服从,为国家整体利益只能牺牲个人利益,在精神上是痛苦的,在经济上也受到很大的损失,国家理应在政策上给予鼓励、支持、照顾。现在正相反,退休后继续在经济上受损失,精神上继续受痛苦。我想在天津象我这样的情况不会只我一个,希望领导们给于应有的重视,及时、合理的给于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