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房管局领导:
您好!
我姐十几岁时就来天津跟着姑奶奶生活(姑奶奶自己没有儿女),并在天津结婚,生有一子,一直与姑奶奶生活在一起,2000年时我姐夫因病去世,孩子也患有血友病,丧失劳动能力,目前享受城市低保,我姐也没有工作。2006年我姐户口从河北老家迁往天津,并落户在我姑奶奶户口本上。
我姑奶奶近日去世,她们现住的是公产房,请问能否将我姑奶奶名下租住的公产房更名到我姐名下,以缓解她们母子的生活压力。
我姐目前的生活很困难,希望房管局领导给予关照。
她们现在居住在:河北区黄纬路军民里11栋105,她们的家庭情况街道都很了解。
谢谢各位帮助我姐的领导。
张利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