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同志您好!
我于2006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由于当时公积金缴纳时间较短,不能采用公积金贷款,于是只好按揭贷款,这笔贷款于2009年全部还清。现在我想购买第二套住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如果可以的话,我的公积金余额目前已有7万多元,这笔钱能否作为第二套房首付款的一部分?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是多少?谢谢!
邓玉娜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您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账户余额无法用作首付款,购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为不低于房款的50%。更多问题请详询96266,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年3月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