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限价商品房在一年内没有购买,即然无法补救,那么,我算享受其优惠待遇了吗?政府即然给老百姓办好事,为什么还要有限制呢!尤其是购房一年期限太短,希望领导研究解决。
张景波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3月4日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在天津住房保障网公布了天津市保障性住房政策及相关信息,您可以登陆www.tjfgnet.gov.cn了解天津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和申请条件。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我局相关部门电话23394500咨询。
201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