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房管局局长,您好:
我是天津市和平区金茂广场3号楼的一名业主,向您反映我们小区的产权证问题并投诉该小区的开发商天津市金茂集团有限公司。该小区系2008年10月就已经入住,至今已2年有余,距我购买该商品房时(2006年9月)已4年有余,但开发商至今未给业主办理产权证!请问有哪个开发商售出房屋后4年多不给业主办理产权证的?从2010年5月份开始,我曾多次打电话咨询、催促,都被开发商告知很快就办下来了,但至今仍未有任何结果。而且,开发商现在自己也不知道产权证能否办得下来。
我恳请各位领导严查此事、严肃处理该开发商,并敦促其尽快把我们的产权证办下来,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我在这里谢谢各位领导了。
任秋颖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3月4日
您好,留言收悉,经核查,金茂广场1-3号楼规划的的公寓用途不明确,开发建设单位需到规划管理部门进行确认。目前暂无法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
此复
201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