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学生”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网友你好:
收到您的留言,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教育局调查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关于北淮淀中学学生反映学校收取240元,用于早自习、晚自习和周六日补课的费用,经查情况如下:
北淮淀中学是一所农村初中校,在同类校中教育教学质量始终名列前茅,很多(毕业班)的学生家长愿意付费为其子女利用教师工作日之外的时间补课,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满足了部分家长的要求,每人收取了240元。
学校之举,虽然满足了学生及家长的需求,但不符合行政规定。教育局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一律不许补课”。因此县教育局作出以下决定:
1、对该校乱收费行为提出批评并予以纠正,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2、将收取的费用全款退还给学生,此类现象以后绝不许发生;3、加强师德师能建设,提高课堂效率,倡导教师奉献。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宁河县教育局
2011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