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我替母亲办理限价房,被告知母亲为“单人户”,名下不能有房产;而母亲的“房产”仅为一套22平方米的公产房,居住条件很差;真的很想为失去爱人的母亲稍微改善一下居住条件,尽一份孝心,希望能有宽松些的政策能保障我们这样的家庭。
谢谢!
孙玥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