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口所在地福建省,跟天津户籍男士结婚十年,前年离婚,我现在34岁,离婚是年龄不到35岁,没把户口签入天津,现在我想把户口签入天津,请问有什么相关的政策可以参考吗?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3月7日
尊敬的朱小敏: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您现在在津无被投靠人,按现行户口管理规定,尚不能在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