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本市集体户口,户籍现落在河西区人才市场,打算在本市购买限价商品房,请问买完房后我是否可以将户籍由人才迁往居住地所在派出所落户?感谢。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3月8日
尊敬的寇少卿: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现行户口管理规定,若您名下有住房,待实际居住后,可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