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想咨询一下,天津市拆迁规划是否还是由拆迁公司到各区房管局申请《拆迁许可证》后实施拆迁?还是已经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不允许个人或者拆迁公司申请《拆迁许可证》了?
天津市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2月2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201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