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有河北区住房一套。由于工作在华苑2004年又购得西青区姚村居民住房一套,由西青区房管局办理的过户手续并发给了房产证,但此房土地属集体所有,不知此房是否列入我们的第二套房屋范畴?假如属于,那么我们现在都退休了,是否可以卖了它再买一套离孩子近些的小户型呀?请有关领导在百忙中给以解答为盼!
王学玲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2月23日
您好,留言收悉,列入拥有二套房范围。您卖一套,可以再买一套,不受限购令影响。
此复
201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