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落户在北方人才的集体户口。当初单位为我办理了人才引进,后来离职,由于没有买房,把户口迁到了北方人才的集体户口。我现在没在天津工作,当初人才说,我在天津买房,我的户口是干部身份,直接可以落户到自己的房子里,我想咨询下,我现在买房,户口是可以这么落么?这种集体户口,是按照本地居民限购,还是按照外地居民呢(需要纳税或者社保的那种)?
晋海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2月2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