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和您爱人都可以办理一次性提取,如您爱人已办理过一次性提取,您需要办理增加配偶登记同时办理提取业务。您可以选择就近选择任意管理部进行办理:
所需要件: (一)身份资料 1.提取登记人本人身份资料: 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 身份证件及一份复印件。 2.同时提取登记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配偶的身份资料: 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 配偶身份证件及一份复印件; 夫妻关系证明及一份复印件。 (二)还贷资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资料 购买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及一份复印件。 购买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及一份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及一份复印件;异地购房的,还需户口簿或工作证明及一份复印件。 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及一份复印件。 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大修鉴定证明及一份复印件。 2.借款合同的资料 借款合同及一份复印件。 借款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用以购房、建房、修房信息、借款人及银行签章等信息所在页。 4.职工本人签署的同意查询其征信信息的《授权书》一份。 (三)增加配偶登记 借款人办理提取登记时,其配偶未同时登记的,配偶应持以下申请资料再次申请办理提取登记: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身份证件及一份复印件;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身份证件及一份复印件和夫妻关系证明及一份复印件;还贷提取登记申请资料原件。
一次性提取对以后提取没有影响,您今后还可以进行按月还贷提取。更多问题请您详询96266,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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