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户口落在和平区的姥姥家,但是前几年姥姥家的房子拆迁了,现在我住在河西区。请问:我结婚我爱人的户口要想落在我家怎么落?以后孩子的户口还能落在和平区吗?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与您进行了联系。按天津市户籍管理规定,房屋拆迁后原地址已不存在,原居民应及时将户口迁入自己名下的实际居住地。祝您生活愉快!
公安和平分局201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