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单位是工时制的,现在由于生产任务艰巨,周六强制性上班,不来算旷工,请假要填写请假单,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要如何维权
尊敬的网友:
您好!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应当本着加班自愿的原则。职工与用人单位就此发生争议,向单位所属区县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因受理程序的要求,我们不能在此直接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