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好,我是2011年2月来滨海开发区工作,现在老婆怀孕,要考虑在滨海生小孩,但我们俩的户口都不在天津,请问如何办理准生证?
2.老婆在天津没有工作,请问如果在这里生孩子如何能享受生育保险?是否是要我单位交生育保险?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您反映的第一个问题应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或你们现居住地办理。具体请您咨询当地人口计生委。若双方在津居住三个月以上,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若仅男方在津工作,不符合在津办理生育服务证的规定。
您反映的第二个问题请您咨询其他相关部门,不属于市人口计生委职责范围。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