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北京工作,单位给办理了医保(钱统一打到一张北京银行的存折里),后来换工作来到天津,因为当时医保不能异地转移,也为了方便单位给重新办理的新医保(就是现在的社保卡)。请问,我之前北京的那个医保须要去注销么?若需要应该走什么程序?卡里的钱能转到天津账户上么?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流动就业人员可以办理医疗保险的转移手续。“我之前北京的那个医保须要去注销么“这个问题,请向参保地(转出地)咨询。如果有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入的人员,我市社保部门依据进账单据,转入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其医疗月账户。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