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为要办办住房贷款,需要提供户口本的个人页和集体户口首页。
但是,首页上的户主和个人页上的户主不一样,原来是老的户主已经迁出了。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如何办理个人卡上的户主变更?或者是否能在派出所开一个户主变更的证明?(我的户口在西青区,我已不在原单位工作,现在廊坊)
2. 本人已不在天津工作,在天津的集体户口,可以保存多久?不在原单位工作的情况下,自己的孩子能落在集体户上面吗?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2月2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