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应于2011年2月退休,但是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档案内没有本应由原单位填写的工龄审定表,因原先单位已经不存在了,于是找到了原单位所属集团托管中心,但是去了之后也没有找到,并说不可以补办,那么这20几年的工龄就不能找回来了吗?工龄审定表可以补办吗?事情很紧急,可以尽快答复吗?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如果连续工龄已经审定过,丢失材料的,通过原单位或主管单位办理补办手续。如果属于尚未进行连续工龄审核的,应由本人向原用人单位提出连续工龄审核申请,并由原用人单位负责为本人补办连续工龄审核申报手续。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