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7年6月将户口落到开发区(集体户口)。以下为我最近两次申请限价房购房证的经历:
1.2010年3月份开始向开发区建设发展局提出限价房购房申请,得到工作人员口头回复:“必须在天津落户三年以上”并以此为由不予受理。但当时政策上并无此条规定,且我的一些户口在市内(落户不足三年)的同学已经早就申请到到购房证...
2.2010年下半年,从公司申请滨海欣家园的购房证,到2011年初时,同时申请的同事(非天津户口)有很多都已拿到购房证。而住保说天津户口的正在市里进行收入审核,需要等,一直等到现在都没有消息。
以上的经历让人感觉很失望,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个说法。
王健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2月1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