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属于改善型购房者,首套商贷房已还清贷款并已出售,目前无房。特别关心国八条天津细则何时出,尤其关心天津过去认房又认贷的二套房认定政策会否在新的细则中有所改变?北京的二套房认定政策似乎比咱们的更人性化一点,照顾到了改善型购房者。
陈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2月1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所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一、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简称国八条)精神,天津市政府已于2011年2月18日研究下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首套房贷已还清并已出售,不属于限购范围。
三、“认房又认贷”属金融政策,不涉及我局管理职能,建议您与金融机构取得联系并进行咨询。
201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