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同志:您好!我是东丽区一国企职工,外地户口,我妻子是我们单位集体户口,我们在在东丽区以我的名字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我妻子能以户主的身份把单位集体户口转到已买的房子的个人户口吗?要是能,都需要什么材料?办理程序是怎样的?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2月15日
尊敬的张竞海: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现行户口管理规定,您如果实际居住,你的配偶作为家庭成员之一可以在此登记户口。如您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