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们家目前面临拆迁,我本身没有房子,是我母亲的,我户口一直挂在我母亲的户口本上。因为没有房子,爱人和孩子户口都在外地,还没迁过来。我想问的是
1.是否按照人均2倍收入算呢?是按照人均4万2还是2010年的4万8?
2.收入方面,我是按照自己一个人还是加上爱人和孩子三个人一起申请呢?如果符合的话,还有其他什么条件呢?
3.如果我申请的话,面积是按照三个人还是我自己呢?
谢谢!!
祝您春节快乐!!
居民:
您好,留言收悉,现就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仅用于拆迁家庭定向安置,非拆迁家庭暂时不能购买。如果您为拆迁家庭,您可与拆迁安置单位了解相关情况。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