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杜颖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你反映的情况,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现网上答复如下:
经查:天津市鑫发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天津市盛世优行物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天津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住宅房屋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是心泽园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1.36圆/平方米,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0.72圆/平方米。顺泽园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1.4圆/平方米,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0.61圆/平方米。该小区实行的是一级管理服务指导价格,经现场查看已安装路灯设施。依据《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实行前期物业管理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从四个等级中选择相应级别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在双方签订的《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八条“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服务标准和对应的收费标准实行级别管理,各等级收费标准为中准价格。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协商确定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时可在中准价格基础上进行浮动,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依据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发改价房地〔2009〕1100号)第二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自行提高收费标准的;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由于您所留电话无人接听,相关部门无法与您进行当面沟通,建议您与区物价部门(26391119)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将根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妥善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北辰区房管局
2011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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