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领导您好:
城中村改造已开始,关于东起高峰路,西至金门里小区,北起蓝岸森林小区,南至天重道的拆迁问题的赔偿办法,是否有什么明确的说法, 我这是租赁的厂房 是否有赔偿?如果有 如何赔偿?希望能帮忙解惑。
此致!
尊敬的刘东鹏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经与有关部门沟通了解情况,此次城中村改造拆迁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土地按征收标准补偿;地上物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结果补偿。此次城中村改造的被拆迁人是在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故拆迁工作人员会与房屋所有人进行协商,加快拆迁进度。对于承租户,建议您与房主咨询协商解决相关拆迁和补偿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28日
尊敬的刘东鹏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我室已根据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给予您明确答复。如有进一步咨询,建议与天穆镇进行沟通(26630968),工作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您有针对性的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