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大学生,前一段时间我在河北家乐福做某品牌巧克力促销员。促销员的任务,顾名思义,是给顾客介绍巧克力。可是这家超市的某科长在巧克力被偷后全怪在我的身上,说是我没有看好顾客去小银台先结账!我想说的是,超市丢东西,难道没有监控?没有保安吗?需要我们厂家的促销员给他们看东西?而且这家超市的管理真的很混乱,丢东西是在所难免的。当时超市正在搞指定礼盒类商品满200反100新年福券的活动,许多顾客都围着我问超市的活动,我还要无条件帮忙解答,根本看不过来谁拿了巧克力没有先结账(况且在超市购物,不就讲究个自由吗?谁也不愿意为了小小一盒巧克力排两次队),只要在别的货架,看到顾客抛弃的巧克力,或者丢失了巧克力,某科长都会指着我大骂。我说我是厂家找来的,不是为你超市看货的,但是厂家迫于无奈也只能顺着超市的不合理制度,迫于种种压迫我就辞职了。再来说说那个新年福券的活动吧!说是反的100元什么都能买,没错,可是等到能花礼券的时候,超市的物价一下就上去了!例如散装巧克力由原来的115元1kg涨到65元500g。除此之外,此超市还存在价签散乱,让消费者对不上价格和商品的现象。并且也存在最近新闻中爆出的,明明是168元的东西利用数字的大小,从远处看好像16.8元、还有虚构原价等问题!这就是我在河北家乐福打工这些天所看到的,希望为自己也为广大消费者讨个公道!
尊敬的王女士:
您反映问题当中有关劳动争议问题可向劳动局咨询反映,热线电话:12333。对于您反映的超市物价问题:“例如散装巧克力由原来的115元1kg涨到65元500g。除此之外,此超市还存在价签散乱,让消费者对不上价格和商品的现象。并且也存在最近新闻中爆出的,明明是168元的东西利用数字的大小,从远处看好像16.8元、还有虚构原价等问题!”请您向物价局咨询、举报,物价局热线电话12358。
有关法律依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