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2月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国环二站相关管理人员及维修人员再次到业主家中,对该户采暖系统排查、检修。该户采暖系统水流通畅,水温正常 (该户为顶楼、大面积、铝合金门窗、前后阳台有推拉玻璃门)。该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与该业主协商,建议增加室内暖源,提高室内温度(供热站不多收采暖费用)。由于增加暖源在室内,室内采暖系统为业主私人所有,供热站人员建议增加暖源所需材料由业主自行购买,国环公司维修人员负责安装,安装暖源需要拆、损坏原装饰,由业主修缮。但业主不同意自己出钱增加室内暖源提高室内温度,当晚未能与业主达成协议,供热站承诺会再次联系业主进行协商,我办会一直关注此事进展,争取早日解决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