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2010年7月毕业的大学生,面对找工作难,就业压力大的问题,我以一颗踏实、肯干的心选择了一家私企会计咨询的工作。可是由于没有工作经验,老板提出先以学习的身份在会计公司工作,就这样工作了三个月,三个月只收到学习补助200元。满心希望可以在自己努力工作下,成为正式员工。但是现在已经5个月了。而且老板在这五个月工作中,还提出让我们跑外的工作。如果工作时出现意外怎么办?我现在就想问一下,面对这样的情况,有什么办法来保护自身的权益?老板的做法是否违法?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到在这家企业以学习的身份来工作。对此我们不好简单判断是否合法。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就业可以有试用期,试用期间应当缴纳社会保险、支付劳动报酬。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