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的孩子在南开社保中心缴纳最低养老保险已经12年了,按照规定必须交够15年,才能享受退休后(50岁)的社会最低养老待遇。有一事我不明白:如果15年期间存了5万元,那么国家给予相应的百分比补贴吗?如果没有任何补贴,到了50岁退休只享受自己所缴纳的5万元,远远不够享受到身故。这个问题应该怎样理解?希望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解释。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养老待遇由个人账户、基础养老金等组成。此待遇一部分是个人缴费部分,一部分是统筹基金部分。参保人员达到领取养老待遇的条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待遇至退休人员死亡。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