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单位2011年1月合同期满,自然解除合同,没有与单位续签合同。但是我目前还没有找到新工作,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如可以,应该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注:我原单位是正规企业,按期交纳五险一金,我已经在原单位工作5年。
尊敬的网友:
您好!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可以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应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就失业证》、身份证、《失业保险申领资格确认通知》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管理机构办理申领手续。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