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工人,通过招聘进入一家事业单位,档案关系在人才,是人事代理形式管理的。我通过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取了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但是单位不认可这个高级工。说是事业单位只认可人事局举办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我只能按普通工来确定工资待遇。请问单位这样做合理吗?通过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取了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就和工资一点关系都没有吗?像我这种事业单位中人事代理管理的能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事业单位是有编制的,在编人员必须是正式职工。非正式职工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决定。企业职工调入事业单位后,其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根据规定换机关、事业单位的证书。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