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畅园限价房开发商给买房者发的须知上写着"选房时间严格控制为每户两分钟,超过时间未选房者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
这是开发商自行规定的吗?买白菜两分钟也不够吧,这样的规定未免太不合理了,毕竟是好几十万的房子,相关部门可以管管吗?
王玥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月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