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我是一名乡镇医院的一名医生,由于我们工作的性质,所以自从上半以来就没有正式休息过双休日,春节、国庆节都会安排上班。但是加班费从来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今天恳请领导,究竟我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是怎么计算法。
尊敬的网友:
您好!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在正常支付其工资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加班工资基数,以本人基本工资为准。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