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人前几天在天津眼科医院做青光眼手术,手术之前眼睛还可以看见东西,眼压高,眼科医院的医生说通过手术可以降低眼压,保持现在的视力,但做完手术之后,眼压很低使视网膜脱落,眼睛失明。我们与院方交涉(院方主治医师翘着二郎腿一种不尊重人的态度),院方说我们手术签字了,说做手术就有可能出现失明的可能。现在院方通过两次补救措施,通过向眼内充气是眼睛压力上升,眼睛仍然失明。1 我们认为院方单纯拿签字说手术本身就可能失败搪塞,是不责任的,不签字医院能给做手术吗?2 我们认为是院方手术失败,把眼压降到很低,使眼睛视网膜脱落,眼睛失明,是院方的责任。
请问相关问题需要走哪些程序?卫生局哪些部门负责?电话和地址是多少?
王玉网友:
您好,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电话沟通,如您还需咨询其它方面问题请拔打天津市卫生局信访接待室电话:23337771。
祝生活愉快!
天津市卫生局
201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