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购买该限价房的普通市民,就近期开发商行为产生的几个问题作如下反映:
1、该项目于12月11日开始登记的,但登记时却不公布价格。同时将购买人的资格证扣留,导致即便对项目不满意的购房人也无法及时办理其他项目的购买事宜。
2、该限价房就开发商透露且上报的价格,均价在7700元/平方米,价格太高了,这价格是如何计算的?这个价格有依据吗?再者进行资格审核的时候要求收入低于三万才能办证,房价却定这么高。这叫购房人怎么买房呢?
3、开发商安排了450个购买车位的名额,安排购买车位的客户优先选房,这个行为于理不合。他既然提供了车位,而购买车位的客户虽然多花了钱,但是也购买了车位,并没有比不购买车位的客户更多付出什么,那么为什么可以具有优先购买权呢?还是说开发商在借着卖车位的机会借机敛财?并且车位的价格是物价局批复的价格么?还是说开发商有权买房也有权夹带附属项目。
周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2月3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