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于洋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你反映的情况,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现网上答复如下:
区卫生局自接到您关于反映宜兴埠镇七街有非法行医问题后,立即委派卫生监督所进行调查核实。12月30日上午,区卫生监督所的两名卫生执法监督员,对举报人所反映地址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经查,该诊所既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人也无《医师资格证书》属于非法行医。监督员当场对该诊所下达了取缔决定书,并向行医人宣传政策、法规,督促非法行医人员认真落实对其所下达的行政处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场没收了该诊所内药品1箱。针对宜兴埠地区外来人口多,群众就诊安全意识薄弱的特点,区卫生局将在镇政府的支持下,联合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加大该地区打击力度,防止非法行医回潮现象。在日常工作中,将加大巡查力度,充分发挥二级非法行医哨点的作用,进一步净化医疗市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北辰区卫生局
201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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