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吴浩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你反映的情况,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现网上答复如下:
经查,您所反映的一街收回第五村民小组集体财产一说并不准确。一街近期为开展城中村改造工作,确需对第五村民小组(即原三小队)承包的部分资产进行处置,而非收回。处置的方案正在与村民商讨之中,经宜兴埠镇了解,初步方案为将该资产处置后由集体用于积累及全村福利,将一部分重点用于五小组村民福利。关于您针对一街有关行为的质疑及对此事是否违法的咨询以及如何维权,建议您可由法律途径咨询处理。目前,在一街处理集体资产问题上,都是符合政策规定的,我室已责成宜兴埠镇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在政策范围内,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处理集体资产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宜兴埠镇人民政府
2011年1月13日
尊敬的吴浩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我室已根据有关政策给予您明确答复,如有进一步咨询,建议与宜兴埠镇进行沟通(26301250),工作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您有针对性的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