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房屋出租给加成公司,租期两年,我到税务局开了两年的发票,但是加成公司支付了6个月的租金就违约退租,并且不退还已开的发票,我如何才能够追回发票呢?(我去税务局咨询需要将原票退回开六个月的票才能退税金)
注:我为了之前曾经在仲裁申请其支付违约金,但是之前找的律师未提供他退租的说明,且仲裁员没按事实去研判,驳回了我的请求,但是加成公司提前退租的事实是明摆的,他至今也没有交纳其中的一个月租金,没有和我正式办理退租手续。
附还有仲裁书租赁合同没发,解除合同书等一些相关证据发不过去,能给个邮箱我发过去吗?
尊敬的王晓峰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您所描述的事实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加成公司违约只交纳了6个月房租,却收取了2年的发票,加成公司的行为没有法律上、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因违约解除租赁合同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建议您到法院起诉加成公司,返还您已开的发票。邮箱:251187878@qq.com,如有需要,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帮助!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何敏群 吕森
201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