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您好,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关心下老百姓的住房问题,我是红桥区碧春里拆迁居民,于2008年拆迁,按照协议应该是2010/12/26进行回迁的,可是现在通知我们没有盖那种户型,要再等3年。现在已经让我们选了房型了,可是现在就要要求我们交齐剩余房款,您说有这样的道理吗??房子都没有动工呢,我们已经等待了三年不但没有房子而且还要交钱,老百姓都没有见到一砖一瓦就要把剩余房款交齐,可是如果我们再等三年还是住不上房子怎么办?现在我们可以不计钱财的损失交齐,可是谁又能保证3年之后我们能入住呢?希望您能好好关心关心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感谢您!
尊敬的刘斌: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治达公司对此事进行答复。双环新苑二期还迁房正在打桩当中,明年将全面开工,三年之后肯定可以入住。由于您没有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您到您房屋所在地的拆迁指挥部进行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红桥区建委
201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