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因为海河教育园区工程要占用津南区辛庄镇新桥村等五个村的土地,现在已经开始测量居民的房屋面积。
现在想咨询一下,此次拆迁,居民的院子面积是否应该算在补偿范围内呢?同时,补偿是按房屋的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来算?请给予解答!
谢谢!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待有回复第一时间答复您。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0.12.29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反馈辛庄镇政府。据了解,海河教育园区二期的拆迁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规划进行。
201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