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去年五月份购买了唐山里9-1-502二手房,办理过户时到塘沽房产供热公司查询得知,老房东无任何欠款,该房采暖面积70.6平米。六月公司对旧小区管道进行改造后,十月送达我家的缴费通知单上面积变为76.8平米、旧欠款580多元。我们带着满腹疑问对房屋现状进行了实测,并按照物价局有关文件计算得出实际采暖面积不足68平米。在与公司多次交涉后派人进行了实测,结果与我基本一致,但公司却拒不认可,我们希望公司提供有效的计算书也遭到拒绝。迄今我们前后六次到公司有关部门协商,希望在尽快解决问题后马上缴费,但得到的是相互推诿。
希望领导责成有关人员给我们解决面积差异的问题,或者提供真实有效的采暖面积计算书,让我们缴费缴得明明白白,同时避免因为未缴纳采暖费而被强制停止供热。
谢谢领导百忙之中关注我们的生活!
您好,供热问题您可直接电话咨询市供热办:23284009。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