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如何办理准生证的问题。我老公是天津南开区的集体户口,我是河北省的常住户口,现在租住在西青区侯台。我们的结婚证是在南开区领的,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应该在哪里领准生证?并且都需要什么证件?因为现在怀孕七个月了,行动也不是很方便,所以想问清楚一次性就可以办好!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按照《天津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请您在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即:西青区侯台所在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请您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妊娠诊断证明、夫妻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婚后怀孕第一孩的证明。另:外省一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如还有疑问,请您拨打市人口计生委咨询电话,电话:83605347,或者西青区人口计生委电话,电话:27925719。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0年1月4日